马克思主义学院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制度

发布者:张丹发布时间:2024-01-29浏览次数:20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共中央、教育部等八部门印发《关于加快构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体系的意见》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推进我院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制度化、规范化,不断提高教职工的思想政治素质,切实增强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确保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扎实、有效,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学习时间。在不影响正常教学工作和学校重大活动的前提下,教职工的政治理论学习原则上安排在周二下午(寒、暑假除外),每次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2学时(每1学时为40分钟),集中学习原则上每两周不少于1次。

2.学习形式。集体学习采用领读或导学原著、上级文件、专题讨论、观看视频、辅导讲座、专题报告、讨论交流、调研考察、现场教学等方式进行,每次集体学习,可安排数名教师做重点交流发言。做主旨发言并提交学习资料的教师或整场学习活动的策划与组织的教师根据《内部免费三中三资料马克思主义学院思政教师岗位津贴分配方案》进行积分。一般步骤规定如下:

第一,确定学习时间并通知到每位教师;

第二,确定学习主题并指定某位教师主持或某位教师自荐成为主持人;

第三,活动开展并由一位教师做好活动记录;

第四,活动后教师轮流撰写新闻报道;

第五,每学期做一次总结;

第六,学期末每位教师上交学习记录册。

3.宣传引导。马克思主义学院要重视政治理论学习的宣传报道工作,及时宣传学院政治理论学习的动态、经验和成效;利用学院网站、微信公众号、宣传栏、学校网站等宣传媒介,广泛宣传在政治理论学习中表现突出的团队和个人,努力在全院形成良好的学习氛围。每学期马克思主义学院要就相关工作在校园网上发表相关报道1-2篇,被采纳的新闻报道的撰写者根据《内部免费三中三资料马克思主义学院思政教师岗位津贴分配方案》进行积分。

4.督导考核。马克思主义学院要强化组织、指导、检查、督促工作,把教职工参加政治理论学习情况作为教职工年终考核、评优评先的重要内容。每学期每位教师原则上请假不得超过1次,因特殊原因需要请假的需报备马克思主义学院领导批复后方可请假。请假情况根据《内部免费三中三资料马克思主义学院思政教师岗位津贴分配方案》进行积分增减。若无故缺勤3次及以上则该教师本年度工作考核不合格。

5.附则。

1)本制度由内部免费三中三资料马克思主义学院负责解释。

2)本制度自2023830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