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免费三中三资料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的补充公告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23-05-19浏览次数:951

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的要求,结合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5月5日发布的《上海市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简章》,内部免费三中三资料现将本单位招聘有关事宜补充如下。

一、招聘岗位

岗位名称

岗位任务

招聘人数

政治面貌

年龄上限

学历要求

学位要求

专业要求

其他条件

思政教师

承担相关课程的教学、科研和实践工作,组织、指导学生参加各类相关比赛和活动等。

1

中共党员

40

研究生

博士

思想政治教育、马克思主义理论、马克思主义哲学等相关专业

科研能力强、有高水平学术成果者优先。

数学教师

承担相关课程的教学、科研和实践工作,组织、指导学生参加各类相关比赛和活动等。

1

不限

45

研究生

博士

数学类相关专业

博士研究生且须有高级职称;科研能力强、有高水平学术成果者优先。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专业教师

承担人工智能、大数据等相关课程的教学、科研和实践工作,组织、指导学生参加各类相关比赛和活动等。

1

不限

40

研究生

硕士及以上

电子信息类、计算机类相关专业

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须有高级职称及高校教师资格证;科研能力强、有高水平学术成果者优先。

房地产经营与管理
专业教师

承担专业设置前期准备工作,负责组织制定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负责房地产经营与管理管理专业建设、教学、科研等工作。 

1

不限

45

研究生

硕士及以上

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土木类、建筑类、工商管理类、公共管理类、金融学类、数字经济相关专业

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须有高级职称及高校教师资格证;曾任专业带头人、科研能力强且有高水平学术成果者优先。正高年龄可放宽至50。

物联网专业教师

承担市政工程、物联网技术、智慧城市运营管理等相关课程的教学、课程建设、科研等工作。

1

不限

45

研究生

硕士及以上

土木工程类、控制科学与工程类专业

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须有高级职称及高校教师资格证;科研能力强且有高水平学术成果者优先。正高年龄可放宽至50。

无人机专业教师

承担无人机操作相关课程的教学、课程建设、科研等工作,组织、指导学生参加各类相关比赛和活动等。

1

不限

45

研究生

硕士及以上

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专业

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须有高级职称及高校教师资格证;曾任专业带头人、科研能力强且有高水平学术成果者优先。正高年龄可放宽至50。

建筑类专业教师

承担建筑设计、建筑室内设计等专业的教学、专业建设(含课程建设、实训条件建设等)、科研等工作。

1

不限

45

研究生

硕士及以上

建筑学、建筑设计、城乡规划等建筑类相关专业

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须有高级职称及高校教师资格证;熟练应用BIM等软件,科研能力强者优先。正高年龄可放宽至50。

测绘地理信息技术
专业教师

承担测绘地理信息技术、工程测量技术、测绘科学与技术等测绘类专业的教学、专业建设、科研等工作。

1

不限

45

研究生

硕士及以上

测绘科学与技术、测绘工程、地理信息科学、遥感科学与技术等相关专业

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须有高级职称及高校教师资格证;科研能力强且有高水平学术成果者优先。正高年龄可放宽至50。

二、招聘报名

1.本次招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信息提交后不可调剂,请谨慎申报。

2.报名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应对网上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的,将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3.网上报名时间从即日起至5月31日16:00止。

(1)按照要求正确、完整地填写报名信息表(见附件)。

(2)将报名信息表、个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岗位要求的佐证材料(教师资格证、职称证、获奖证书、教科研成果等)原件扫描件,以压缩包的形式发送至报名邮箱:shjgzy588@163.com。(压缩包名称、邮件标题请注明:应聘岗位名称+报考者姓名+毕业学校+学历+专业)

4.报考人员完成网上报名,通过资格审查并确认参加面试后方可视为报名成功。

三、资格审查与面试

1.学院组织专家根据应聘者信息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核评估,按照1:3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审核结果将以电话或邮件形式反馈。

2.面试由内部免费三中三资料组织,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以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考察基本理论知识、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以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初步拟聘人员。面试时请提供个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材料原件。

四、政审与体检

根据综合面试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对其组织阅档、政审与体检。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统一组织到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五、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对拟聘用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附:报名信息表


联系电话:021-59889063

监督电话:021-23113145

 

内部免费三中三资料

2023年5月19日

附件下载:报名信息表.pdf